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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档案日
全省公安机关认真开展第11个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
更新时间:2018-6-26

全省公安机关认真开展

第11个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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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6月9日是第11个国际档案日,按照省档案局要求,河南省公安厅围绕“档案见证改革开放”宣传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全省公安机关档案部门以悬挂横幅、制作展板、视频短片、档案征文征集、多媒体互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公安档案部门共悬挂横幅140余幅,使用LED显示屏120余面。增强了广大公安民警及人民群众对档案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档案意识及增强保护和利用档案的自觉性。

    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收到河南省档案局《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18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后,河南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朱海军要求全力抓好公安档案宣传工作,警令部主任王民璞要求认真组织好“第11个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按照省档案局部署安排和厅领导要求,省公安厅向18个省辖市公安局全文转发了省档案局通知,召开了厅机关档案民警工作会议,对档案日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要求全省公安档案部门按照省档案局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公安工作实际,因地制宜,提前谋划,认真做好档案日宣传活动和档案征文报送工作。

    二、主题突出,载体丰富。宣传活动中,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档案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以传统和现代媒体相结合,宣传和教育相结合,业务工作和档案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拓宽了宣传渠道,增强了宣传效果。一是扎实做好规定动作宣传活动以展示“档案见证改革开放----庆祝第11个国际档案日”为主题,辅以“纪念国际档案日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依法保护档案是一切组织和公民应尽的义务”等标语。以悬挂横幅和电子屏显示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版面等宣传形式为主,大力宣传档案“存凭、留史、资改、育人”的特殊价值,展现档案工作“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作用。同时,要求档案民警要关注“河南档案”、“档案知识管理”微信公众号,及时学习了解有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新知识。二是力求突出公安特色。在落实省档案局要求同时,立足公安信息网,开辟档案宣传专栏、飘窗展示标语等形式大力开展公安档案专业知识。积极组织参加档案局征文活动。以“档案见证改革开放”为切入点,多角度、深层次挖掘新时代公安档案保存和利用价值,反映改革开放40年来公安档案的巨大变化和成就,力求通过生动的文字讲述公安档案背后的故事,感受时代变迁,使广大民警“走进档案”,感受公安悠久历史,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投身公安事业。倾情推出寄语活动。借“国际档案日”宣传档案人,组织老档案民警发出对新档案民警寄语。用朴实的言语,真挚的情感向新档案民警述说档案工作感受,传承奉献拼搏精神,激发新任档案民警工作热情。三是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利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积极开展档案宣传活动,提高档案知识知晓率。周口市公安局专门制作了《改革开放四十年之周口市公安局》,在微信上发布。其他公安档案部门也积极通过新媒体走近百姓,让更多百姓知晓公安档案、了解公安档案、重视公安档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将档案宣传融入日常工作。在基层所、队,档案民警分别在户籍窗口以及辖区人口密集场所张贴档案宣传海报、设立宣传知识图板、提供档案知识咨询、介绍档案服务的便民举措,发放宣传手册,解答群众疑问,实现了业务工作与档案宣传工作两结合、两促进。

    三、宣教结合,务求实效。为将档案日宣传活动向纵深开展,省公安厅将档案宣传和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将此次活动部署到了基层一线。宣传活动期间,一方面加强对基层档案日宣传活动的指导,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公安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系列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增强全体民警的档案意识、自觉遵守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制度的意识。另一方面将宣传活动与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通过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激发各级公安档案民警的工作热情,提高了民警依法管理、保护、使用档案的能力。使广大民警深刻认识到档案工作是一项长期和重要的公安基础工作,做好档案工作,才能更加有效服务公安中心工作和一线实战,才能更好地维护好全省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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