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做好 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档案局,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为做好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促进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项目档案的登记工作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凡新建、在建、收尾和竣工试生产的重点建设项目,按隶属关系组织登记。项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负责组织填写《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汇总表》,并于每年9月30日前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二、加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力度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档案局及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建设项目的隶属关系,认真履行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管和指导职责,实现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全过程跟踪指导,引导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设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对已开工的建设项目,要进行定期督导。 三、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工作情况 1.继续配合项目主管部门督导新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及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做好建设项目的档案监督,指导,验收工作。 2.为交流工作、推广经验,请各单位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典型事例、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时反馈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 联 系 人:安 静 张世举 联系电话:(0371)65902125 65902327 附件:1.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 2.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汇总表 3.项目档案指导记录单
重点建设项目(豫档发11号附件)表格.doc
河南省档案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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