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开放档案目录的公告
为了提高档案资源利用率,充分发挥档案工作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各级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应当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分期分批地向社会开放,并同时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之规定,河南省档案馆对馆藏民国时期河南省公署、河南省民政厅、河南大学、豫南大同医院、河南省水利局、红十字会河南分会六个全宗的档案目录进行了开放鉴定,此次向社会开放档案目录7950条。
特此公告
附件:开放档案目录
河南省档案局(馆)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