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地市频道: 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
政务
中原经济区 政策法规 业务指导 职称教育
档案科研 档案学会 党建 精神文明 廉政
资讯
通知公告 档案新闻 档案界论坛
档案界维基百科 《档案工作》电子期刊
互动
网上预约服务 馆藏珍品展厅
网上调查 利用天地 档案征集 档案技术
档案文件查阅
已公开现行文件查询 河南数字档案馆
音视频档案 历史记忆 本地沿革
 公告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0-10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档案局

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档案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省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省广大档案工作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锐意改革,开拓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推进我省新时期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促进我省档案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档案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县(区)以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综合档案馆。

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在成立满5年以上的上述单位中评选产生,重点评选基层单位。

2、先进工作者在上述单位连续从事档案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职档案工作人员中产生。

(二)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50个、全省档案先进工作者10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为档案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作风民主,坚持改革,勇于创新,密切联系群众,勤政廉洁;

 3、规章制度健全,纪律严明,无违法、违纪现象。管理规范,效果显著,档案管理水平在全省档案工作中处于领先地位;

4、自主创新能力强,紧紧围绕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能够及时研究档案行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用科学、先进的理念指导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创档案工作新局面;

5、重视队伍建设,努力加强档案人才能力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取得显著工作成绩。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档案工作,业绩突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格尽职守,求实奉献,发挥骨干作用明显,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

3、能力突出,勇于创新,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开展技术攻关,能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困难新问题;

4、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奉公,关心国家和集体利益,作风正派,牢记宗旨,谦虚谨慎,团结同志,在干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由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上报。拟推荐对象应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档案局组织本辖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省直机关、人民团体、省属企业、事业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由省档案局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推荐。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经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河南省档案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评审会,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档案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表彰对象。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对推荐对象存在异议的,推荐地区和有关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如不及时反馈意见,将取消该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

(二)评选要求

1、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

2、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在评选推荐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推荐单位和个人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凡近5年内本单位干部职工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单位,不能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副厅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推荐的先进工作者须经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干部管理部门同意。

3.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或地区参加下一届评选表彰活动的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各省辖市、省直单位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荐。省直管县(市)可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各1个(名)。已确定上报国家的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不再参加河南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四、报送材料和时间安排

1、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认真填写《河南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3)、《河南省档案工作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4)、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附件5)各一式6份。有关表格请登录河南档案信息网下载。

2、在填写“主要先进事迹”的基础上,还要写出先进事迹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真实。一律使用A4纸打印,规格与《推荐审批表》大小一致,2000字左右,一式6份。

3、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报告各一式3份。推荐报告内容包括:人选产生程序、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单位意见及公示结果等,一律使用A4纸打印。

4、先进工作者2寸近期免冠彩照6张(背面写上姓名)。

请各评选推荐单位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省档案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dapx2015@163.com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档案局联合成立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档案局人事教育处。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上报材料联系人:曹爱萍、石晓晖

联系电话:0371—65904708、65904709

省直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上报材料联系人:翟 、张红霞

联系电话:0371—65902124、65902327

通信地址:河南省档案局(郑州市金水路18号)

邮政编码:450003

省公务员局联系人:徐丽

联系电话:0371-69690219

 

附件:1、河南省档案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名额分配表

3、河南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河南省档案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6、推荐对象汇总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档案局

2015年9月28日

附件.doc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8号 邮政编码:450003 电子邮箱: hndafgc@126.com
版权所有 河南省档案局 豫ICP备11015203号-1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