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著名治河官朱永和
据档案史料记载:朱永和,河南上南厅黄河、沁河治河官将军(国家正部级官员),清代同治年间郑州地区的著名治河人物,郑州市惠济区东赵村人。在任黄河、沁河怀河营都司期间,曾在郑州市花园口核桃园村居住,后迁居郑州市惠济区东赵村。
东赵村原有明清大宅庄园建筑一处。其规模有门庭、四合院、磨房、牲畜房、和庄园等,总面积大约十亩左右。朱永和与家族等人常居住于此,后因建筑年代已久,失修,大部分已有后代进行改建。
据《黄河郑州志》和《郑县志》等文献史料记载:朱永和在同治年间,历任黄沁协备淮河营祥河都司加副将衔。在治河期间,曾因治河有功,被皇帝嘉奖行赏,并多次颁诰于父母朱鑑铭及家人。光绪二十五年,被升任为黄沁都司将军。朱永和有三子。其长子朱兆崙,任山东济宁州通判,其后世有三门传代至今;二子无考;三子朱兆瑜、湖北候补知县,后世有九门传代至今。
据查考,朱永和在黄河郑州治河方面是一个很著名的历史人物,在其治河方面有其卓越的贡献。但遗憾的是,他所能留存下来保存完整的重要治河史料和个人档案,装满有10余箱(1米扁方,谨封),连同3米多高的巨幅帝王画像等珍贵物品,在文革期间,被送至大街一烧而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