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会计档案 发挥巨大作用
近日,河南省罗山县档案馆利用馆藏破产企业会计档案为该县金鼎化工公司成功化解了一场经济纠纷,挽回9万元经济损失。
1992年,国道312线加宽原定从化肥厂(今金鼎化工公司)厂区穿过,此举将给该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利于该厂生产,后经协调改线从厂后刘台村通过,刘台村依靠群众集资筹建的莲籽加工厂全部拆除,造成经济损失30多万元。为此化肥厂将9万元化肥作为补偿补给刘台村。事隔16年后,刘台村村民以当时未得到补偿为由多次到金鼎化工公司要求给付当年的补偿款。由于事隔多年,原化肥厂已破产改制,公司认为当年给付凭证已无从查找,几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准备重新给付9万元补偿款。这时,公司档案管理科人员忽然想起原化肥厂档案于2003年全部移交给县档案局,他们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县档案馆。
县档案馆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及时调出已整理归档的化肥厂会计档案,经过一整天的仔细查找,终于在1992年6月第128号会计凭证中找到当年有关补偿的文件、单据,详细地记录了当时解决方案、给付化肥数量、价格、款数等。凭着这份证明,罗山县金鼎化工公司避免了一场经济纠份,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
(罗山县档案局 杨 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