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档案局(馆)是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履行全省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省级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等职能。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离退休干部工作处)、业务指导处、保管利用处(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接收征集处(河南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公室)、科研技术处。另设有河南省档案学会、《档案管理》杂志社、河南省档案局档案用品专营部。河南省档案馆于1999年12月被国家档案局评为国家一级档案馆。 1959年2月18河南省档案局成立,1959年2月24日河南省档案馆成立,隶属河南省档案管理局领导。1968年1月,河南省档案管理局撤销,河南省革命委员会办事组秘书组内设档案小组,负责管理原河南省档案馆和河南省人民委员会档案科的档案。 1979年11月,河南省档案局和河南省档案馆恢复,成为中共河南省委和河南省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局馆合属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983年机构改革时,河南省档案局列入河南省人民政府编制序列,河南省档案馆调整为河南省档案局领导下的事业单位。 1995年机构改革时,河南省档案局划归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领导,机构规格不变。河南省档案馆仍为隶属于河南省档案局的事业单位。 2000年机构改革时,河南省档案局、馆合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明确为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 截止2007年底,河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305个全宗,36万余卷;资料6.7万多册。馆藏档案起止时间为明正统三年(1438年)至2007年,资料起止时间为清康熙34年(1695年)至2007年。这批档案资料比较系统全面真实地反映了近现代河南社会经济的历史变迁,对于了解河南、研究河南、建设河南具有重要的鉴史明今的作用。 馆库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主楼一栋,配楼两栋。主楼建筑面积近1万平方米,其中库房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库房采用框架结构、双层小玻璃窗、环形走廊、防火板吊顶、防火隔断门和中间填充隔热材料的厚墙体,配备有比较先进实用的温湿度自动调控、中心监控、杀菌灭虫、防尘除尘、通风遮光和防火防盗的现代化设施设备。 此外,为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河南省档案馆还配置了装裱、音像、视听、缩微、复制、扫描、刻录、计算机等传统与现代化设备。 河南省档案馆已完成馆藏明清档案和部分民国时期档案的裱糊、革命历史档案的复制、新中国时期中共河南省委等重要全宗档案的缩微和照片档案的光盘存储;编制了机检式案卷级目录、分类目录、专题目录、人名索引、资料目录和部分重要档案全宗的文件级目录,建立了机检数据库;连同原有的簿式及卡片式手检案卷级目录、案卷文件级目录、资料目录,构成了较为完备的检索体系。 针对社会各界对档案信息的需求,河南省档案馆不断加大开发力度,运用多种形式为利用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截止2007年底,已向社会开放档案158806余卷,接待国内外利用者104185多人次,开放档案备有检索工具供利用者自行检索;自编、合编档案史料25种,70余册,2700万字;精选部分有代表性的馆藏档案资料,举办馆藏珍品陈列展览。 |